皖西学院2015年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5-10-23 浏览次数: 847

学院、各部门:

皖西学院2015年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校长办公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皖西学院

                                                                   2015年1021

  

皖西学院2015年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13〕26号) 》、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皖教财【2011】4号)》等文件规定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结合2015年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和干部离(转)任情况,决定开展离任(任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就此次审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审计工作领导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组织部、监察监审处、人事、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与校产管理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审计目标

1.检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其所在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2.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的业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应负的责任等;

3.检查和评价学校和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对象

1.已离(转)任的十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现任党政正职,共39位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20121月1日至 201512月31日(具体依照组织部任职发文时间)

3.二级单位财务审计;

4.学校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审计主要内容

1.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2.内部各类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对本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4.个人及所在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

5.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审计实施

本次审计分计划、立项、实施三个阶段。

(一)计划阶段:监审处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并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立项阶段:组织部根据院长办公会决定的工作方案和确定的被审计对象,以书面形式委托监审处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监审处按照组织部的委托进行立项,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审计组进行现场审计。

(三)实施阶段:

1.工作安排:本次审计工作分进行。

第一阶段:已离(转)任的十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个二级单位财务审计

第二阶段:职能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共18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阶段: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21位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2.组织实施:

(1)召开审计工作布置(动员)会,监审处负责组织和审前调查,发送审计通知书收集相关料。

(2)召开审计进点见面会,监审处负责组织部、财务处、办公室协助,审计组进驻现场实施审计。

(3)监审处负责审核审计报告初稿经财务处、被审计人员等确认后,提交学校审计工作领导组审议

(4)领导组办公室向院长办公会汇报审计结果。

、结果通报和问题整改

1.审计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审计工作领导组;

2.在校内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将个人审计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3.在二级单位内部通报审计结果和整改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审计领导组办公室;

4.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归类建立整改清单,逐项编号销户对于无法整改项目,仍然保留,作为警示。

、工作要求

1.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本次审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及其他审计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期间,要保障联系通畅,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审计部门要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提前做好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合理调配审计资源,统筹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审计任务的圆满完成。

3.审计组和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对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严守保密纪律,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审计工作领导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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