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坚持“三个突出” 构建社会协审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网
发布时间: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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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近日,安徽省审计厅出台《社会协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围绕国家审计项目实施“前、中、后”三个阶段,梳理廉政风险点,明确廉政责任,制定风控措施,构建形成全过程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网。
一是突出“审前”环节,严把社会协审人员准入关。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相关意见和通知要求,细化社会协审人员准入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强化廉洁意识。同时,加强社会协审人员工作纪律、职业道德、保密和廉政教育,按要求签订保密与廉政承诺书,不断筑牢社会协审人员廉洁从审思想防线。
二是突出“审中”环节,严把社会协审人员现场关。坚持压实机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审计项目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日常管理、考勤等制度落实。机关职能部门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调查回访相结合等方式,对包括社会协审人员在内的审计组全体成员遵守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等内容开展巡察,切实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突出“审后”环节,严把社会协审人员复核关。建立健全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项目情况反馈机制和复核机制,从廉政纪律、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及工作成效等方面,对社会协审人员参审情况进行鉴定,并及时向其所在单位进行反馈。对社会协审人员出现廉洁纪律、重大质量投诉等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协审资格,切实将“廉洁协审”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
该办法的出台,将社会协审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审计项目全过程,落实到审计项目各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提升了廉政风险防范和审计工作质量。(安徽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