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苏区审计,早期发端于工人运动的领导机构中,旨在推动和保障党领导工人运动的深入开展,其雏形隐见于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经济委员会审查部以及在此基础上成立的经济审查委员会。省港罢工委员会设立的审计局则是党领导下成立的最早以“审计”命名的机构。中共早期工人运动领导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为苏区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中国共产党创立初期的审计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通过的《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提出:党成立后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工人阶级,领导工人运动。8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成立了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张国焘为总主任,毛泽东为湖南部主任。根据党的决定,1922年5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起在广州召开全国第一次劳动大会,讨论加强全国工人团结等问题。大会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封建军阀”的政治口号,通过了《八小时工作制》、《罢工援助》和《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等决议案。全国第一次劳动大会前后,以1922年1月香港海员罢工为起点,1923年2月京汉铁路工人罢工为终点,掀起了中国工人运动的第一个高潮。
1922年初,毛泽东、刘少奇、李立三等中国共产党人到安源路矿开展工人运动,5月,组织成立工人俱乐部,开展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斗争。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下,9月14日,安源路矿一万七千多名工人举行罢工。罢工宣言提出保障工人权利、增加工资、改善待遇、废除封建把头制等要求。经过五天的激烈斗争,路矿当局被迫接受工人们提出的要求,承认工人俱乐部有代表工人的权利。罢工胜利后,俱乐部规模迅速扩大。俱乐部通过收取部员缴纳的会费,接受路、矿两局每月发给的津贴,成立消费合作社,募集股金及吸收存款,印发铜元票、募集捐款等多种渠道取得了较大数量的资金。为了管理好这些资金,1923年4月1日,俱乐部第一届最高代表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组织经济委员会,直隶于最高代表会议。4月3日召开的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通过的《经济委员会简章》进一步明确经济委员会下设保管部和审查部。审查部负责审查俱乐部一切经济收支,每月对会计股、庶务股、教育股、消费合作社的账簿审查一次。审查结果要向全体部员公布,接受监督。4月8日,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推举谢怀德为首任委员长,俞汉华为审查部主任。
经济委员会成立后不久就开展了一些重要的审查活动。1923年7月,鉴于合作社内经济不统一,俱乐部主任团会同经济委员会对其进行彻底清查。经过这次清查,社内经济不统一现象得到较大改观。1923年冬至次年初,按照刘少奇的意见,由主任团会同经济委员会对合作社过去的账目又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查,清查重点是个人对合作社的欠款,包括俱乐部的高层领导。审查发现俱乐部几名干部向合作社借款长期不还。查出服务股经理陈枚生私自挪用公款一千余元,而事前合作社总经理及工人职员毫无察觉。最高代表会议决定撤销陈枚生职务,查封其房屋,限令他退还所欠公款。
1924年8月俱乐部举行第二次换届选举,新一届俱乐部决定将审查部从经济委员会中划出,单独成立经济审查委员会,专司审察经济职能,与执行委员会(干事会)并列,同属于总代表会。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经济委员会审查部和经济审查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后,最早领导设立的具有内部审计性质的审计监督机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早期开展的经济审查工作不仅为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保护了工人运动的成果,确立了党在工人运动中的影响。
二、大革命洪流中的审计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大会的主要议程是讨论全体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问题。大会接受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于1923年1月12日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的决议》,决定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以建立各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自此,拉开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帷幕,中国历史进入反对帝国主义、推翻军阀统治的大革命时期。1925年1月11至22日,中共“四大”在上海举行。大会的中心议题是:如何加强党对日益高涨的革命运动的领导,以及在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方面如何准备迎接大革命的高潮。
这两次党代会的召开确立了大革命洪流中审计工作的基本任务,那就是继续发挥对组织革命运动中财务情况的监督作用,为迎接大革命的高潮作准备。
1925年5月30日,上海学生及其他群众代表举行反帝游行、讲演,租界巡捕开枪镇压,酿成“五卅惨案”。“五卅运动”的狂飙迅速席卷全国。6月19日,在共产党员苏兆征、邓中夏的领导下,香港、广州25万余人为声援“五卅运动”和反对英帝国主义的屠杀举行总罢工,这一行动得到了广州国民革命政府的有力支持。7月6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州成立省港罢工委员会,作为省港罢工的最高执行机关,由苏兆征担任委员长。在“五卅运动”蓬勃发展的有利形势下,国共两党合作完成了统一广东革命根据地的工作。
省港罢工委员会专门设立了审计局,与财政委员会、法制局、干事局等机构并列,同为罢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黄少文被选为审计局长,周明德、黄一汉被选为审计局副局长。这是党领导下成立的最早以“审计”命名的机构。
为规范省港罢工委员会审计局的工作,1926年3月29日,罢工委员会公布《审计局组织法》,对审计局的人员构成及职责作出了规定。审计局直隶于省港罢工委员会,共设委员11人。审计局有审计省港罢工委员会各机关所有经常费用的权力,并须每日1次将已审计的数目单据,汇表呈报省港罢工委员会,如审计发现进出数目及购办物件有舞弊现象,应及时呈报省港罢工委员会查办。关于省港罢工委员会审计局的职责,与《审计局组织法》同时颁布的《财政委员会组织法》也作出了规定。《财政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凡省港罢工委员会各部分领的经常费,必须列明预算,交审计局审核后转财政委员会照准执行;如特别费用,除送交审计局审核后转财政委员会照准,仍需呈交省港罢工委员会批准,始行执行”。
审计工作的开展,使罢工委员会的一切经费开支得到有效的监控。同时,在戳穿敌人阴谋方面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926年11月6日,省港罢工委员会所在地东园,遭敌人纵火焚烧,然后诬告是罢工委员会职工亏空公款,放火烧毁证据,企图挑拨工友,破坏罢工。为将真相公诸于众,省港罢工委员会立即组织调查委员会,并于次日印发罢工委员会的收支报告,分发到各工会查阅。大火烧后取回铁柜,虽然账簿部分被焚,然而支存总额毫无差误,敌人谣言不攻自破。
早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很重视审计的监督作用。1926年底,全总秘书长刘少奇同志总结了工会的经验教训,发表了《工会经济问题》的重要讲话,指出“经费问题,是工会中时常发生的大问题,可以使工会分裂,可以使工会塌台,可以使工人不信仰他们的领袖及工会。”“大家要有很大的责任心去监督工会的经济,要订出很多的章程法则,预防这个问题的发生”。为此,要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要组织财政委员会。同时,“须由代表会推举五人至九人组织经济审查委员会,按月审查工会银钱账目,向代表会报告。经济审查委员会不受执行委员会之支配,但只能审查账目,不能支配经济”。“工会职员及会员如有勒索敲诈受贿及侵吞拐骗等情,除撤销职务,开除会籍,送法庭惩办外,并在总工会备案,通告武汉及全国各工会,永远不得为工会会员及职员”。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大革命洪流中的审计工作既继承了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的查错纠弊、确保资金物资安全的内部审计作用,同时,“经济审查委员会不受执行委员会之支配”的严格要求又保持了审计工作应有的独立性,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苏区审计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资料:
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1919.5-2009.9).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