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岗位职责:
(一)审计处处长职责
1.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决议;
3.组织草拟和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
4.负责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5.审核并组织实施审计方案,做出审计决定,审签重大审计项目,审定各类文稿;
6.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
7.负责部门意识形态、安全稳定、档案和保密等工作;
8.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审计处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作好审计处日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2.协助处长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执行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分管领域财务审计、工程审计及其他审计工作并具体实施,审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处理决定;
4.监督落实审计意见、审计建议、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5.做好委托审计项目的联系、协调及考核工作;
6.协助处长开展本部门党支部工作;
7.起草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8.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财务审计科
1.起草学校财务类审计规章制度;
2.起草学校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审计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财务报表审计;
4.组织实施校内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实施学校基建项目财务决算审计;
6.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科研经费审计等其他专项审计;
7.督促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8.负责各类财务审计项目的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及保密工作;
9.负责本科室委托审计项目的质量考核;
10.负责起草有关会议材料、总结汇报、新闻报道等撰写工作;
11.负责审计处上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的收集、提报、材料审校与上报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程审计科
1.起草学校工程类审计规章制度;
2.起草学校年度基建维修项目审计计划、审计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大型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4.组织实施基建维修项目清单控制价审计;
5.组织实施基建维修项目结算审计;
6.实施零星维修项目结算审计;
7.负责各类工程审计项目的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及文件保密工作;
8.负责本科室委托审计项目的质量考核;
9.做好部门信息化建设,维护部门系统、网站;
10.做好部门安全管理、资产管理、考勤工作、对外联络;
11.做好部门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阅等工作;
12.做好支部会、处务会会务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13.负责部门公章的保管、使用登记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