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委托审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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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皖西学院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内审机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工作要求,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的数量、时间、经费和人员要求,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保障。临时增加的审计项目,需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审计委员会主任批准后执行。
为科学统筹学校2025年审计计划,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请全面梳理本单位2025年需要委托审计处实施的审计项目,认真填报本单位2025年审计项目清单,于11月30前报审计处办公室(明德楼619)。
同时填报本单位审计联络员基本信息。
审计处
2024年11月21日